沈先生称之为“交卷”,我实不敢当,只是想借这份歌谱作个小练习和讨论吧。主要针对不同的歌谱如何 灵活应用反复记号,使记谱更加简捷、更加准确、更加合理。
您这份“答卷”较第一稿节省了近一半的空间,就是使用了各种反复记号,这是在排版版面有限时经常会 遇到的问题。对熟悉简谱及其记谱规格的朋友来说,一看便能明白意思了。如果在速度不变的情况下,将节拍改为四四拍记谱或许更好些。另外段落序号既然与结尾不同的“房子”是对应的,可否将完全重复的第二段歌词标为“2.3.”呢?比如用下面这种结构:
我按此结构在这稿基础上作了些调整,供一起讨论:
补充:
1、声部名称(领、齐、合等)如果记在歌词的前面或中间时加圆括号,记在直连谱号(总谱大括号)左边时可以不加圆括号。
2、多声部后面紧接的间奏或尾奏应与第一行声部取齐,不用挪至中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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